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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费标准 传真、电报资费 >>>               批复文号: 粤通管[2001]422号

编号
项  目
收费标准(单位:元)
电传汉字 每字
  每份电报以10个计费字数起算,不足10个字按10个字计算。遇有相连一起的数字、字母、代号,每5个算为一个汉字,不足5个的以一个汉字计。
  一封电报中有多个收电单位,按实际收电单位计算份数。同一种类电报,不分距离远近,执行同一收费标准。
0.10
传真电报 A4幅面  每页
传真电报不论文字多少,均按页数计费。

5.00
注销尚未发出电报的手续费  每份
查阅去报报底        每份
复印报底、加印来报     每份
采用加急业务的电报,按原电价目加倍计算。

0.20
0.20
0.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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